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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共享单车的运营存在很多问题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是共性问题

2024-09-30 1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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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共享单车的运营存在很多问题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是共性问题导语:自行车及共享单车的配套设施的不足,在全国都是一个共性问题,郑州也不例外,加快规划建设城市自行车配套设施,是体现社会治理中政府主体作用的重要一环。对于自行车出行而言,出行安全性是出行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应加强城市道路停车管理,避免机动车停车挤占自行车道。

  根据郑州市局测算数据,郑州市共享单车的投放配额为38万辆,在此配额后,郑州市共享单车的堆积情况好转很多。但是由于单车的使用环境对使用者影响较大,单车的需求量在一个月、一年中都有较多不同,在上下班等用车高峰期,地铁口、办公楼、商场附近又出现了无车可用的状况,单车的多与少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矛盾。

  无车可用情况发生较多的地区之一是郑州市东郊的龙子湖高校园区,其由河南中医药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学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米乐M6官方网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16所高等院校组成,师生总人数将近20万。

  由于在校学生的特殊性且该区域远离市区,大量学生有使用共享单车换乘地铁及公交车的需求。然而此区域位置较偏僻,共享单车数目调配有限,且考虑到校园管理,共享单车不能进入硕大的校园,在校学生使用共享单车很不方便。

  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是一个共性问题,在各个城市均是一个亟须解决的矛盾。共享单车的优势的核心在于借车和停车的便利性,最初的共享单车由于数量少,停放问题并不突出,但是随着需求的上升和车辆数目增加,在地铁站、商场、办公楼等关键区域便出现了“单车围城”的画面。

  更有甚者,一些素质不高用户私自占用共享单车,将单车停在自己家中,也有一些单车被随意停放在道路的快车道上,影响正常交通秩序,产生了极大安全隐患。上述做法影响了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也占用了公共资源。

  为了应对上述情况,郑州市局从年初开始,组织各区与共享单车企业,在14条严管街、快速路、绿地、河道、高架桥、隧道等重点区域共设置了122处共享单车禁停区,覆盖“一环十横十纵”主干路、高铁站、火车站等区域,并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尽快落实车辆的电子围栏设置工作。

  共享单车骑行用户需选择禁停区外区域停放,若用户在禁停区内停放,将收到短信通知,并被扣除5元车辆违停转运费。对于共享单车无序停放频发的状况,各级政府部门也开通了多种渠道接受投诉举报。

  禁停区域的设置,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郑州市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但是此种办法只能解决区域停车与否的问题,对于车辆摆放混乱无法管控。且由于电子围栏精确度问题,无法进行更加精确地定位设置,部分在非禁停区域的“堵门”、“挡道”式停车仍旧无法有效管控。

  随着共享单车数目的激增,不仅停车资源面临不足,城市的道路资源也出现了紧张局面。部分道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有些道路的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占用变为了停车场,有些道路的非机动车道设置不够合理会与其他交通方式存在冲突。

  这都使得骑行者面临有车可骑,无道可走的尴尬局面,高峰期与大量的机动车混行,不仅通行效率大打折扣,而且骑行者安全难以保障。以笔者楼下的一条小路榆林路为例,该路段是一条小支路,总宽度只有20米。

  在规划与建设时机动车道外侧设置的是3米宽的自行车专用道,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机动车与自行车互不干扰。但是在实际使用时,两侧的自行车道被画上了机动车停车位,自行车道被挤压的只剩40公分。

  共享单车违章用车情况屡见不鲜,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主要有年龄违章、骑行违章,非法占有和蓄意破坏等情况。根据2017年10月最新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在道路上骑行非机动车辆(第三条,第七十二条),而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规定,共享单车要实行实名注册使用,禁止向12岁以下儿童提供服务。

  国内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案件发生在上海,该位儿童与其朋友一行四人在外玩耍时,利用ofo单车解锁的漏洞,成功打开了4辆“小黄车”并在道路上骑行,下午一点半左右发生了悲剧,骑行中的该名儿童在道路交叉口与一辆客车相撞,虽然其被迅速送往医院,但由于伤势过重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郑州市后来也发生了儿童骑行共享单车出事故的情况。虽然各家单车公司随后都推出了对骑行人年龄进行了更严格的审核制度,但是年龄违章用车情况仍旧时有发生。骑行违章历来是非机动车交通的一大问题,共享单车也不能免除。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骑行,逆行等情况比比皆是,而由于取证与执法困难等原因,上述违章矛盾一直难以得到有效治理。

  郑州市在“车本位”的开发模式下,“机动车优先”在城市建设中起主导作用,各等级道路的规划建设、道路交叉口的改造等均以满足机动车的需求为第一原则,停车设施也着眼于满足机动车需求,非机动车停车从未进行过单独的考虑设置。

  同时,自行车交通的功能定位不明确,缺少明确的上位政策指导,使得城市非机动车设施的建设迟迟难以系统推进。自行车道方面,郑州市中心城区现状自行车道主要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现状自行车道整体宽度不足,大多数不超过3米。

  城市主干路的快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采用绿化带隔离的比例为67.1%,采用隔离栏的比例仅为4.3%,采用划线%,此外,无任何隔离措施的比例为11.4%。根据郑州市最新的居民出行调查的内容,在各年龄人群段中,以10-19岁的青少年自行车出行占全方式出行比例最高,约占30%。

  60岁以上人群,随着年龄增长,自行车出行比例逐渐下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自行车出行对体力要求较高,而老年力明显衰退。因此,郑州市自行车出行的主要人群为青少年和中青年群体。这部分人群的主要特点是:青少年骑车灵活性好,但过于随意;中青年自行车出行多用于日常通勤,对自行车出行的速度和自行车道的连贯性要求较高。

  结语:年轻人较为追求自由,不喜欢受约束,违章骑行的概率较大;低收入人群部分人群较为看重物质利益,存在着占用共享单车的可能性;而在校学生由于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不强,多出现无意识地违章使用共享单车的情况。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单车企业的联合管理控制,将城市共享单车进行逐一的备案登记,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根据单车需求量及车辆损毁情况及时进行投放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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