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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各地执法标准不 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引社会热议

2024-04-04 2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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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各地执法标准不 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引社会热议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按照新国标,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九成以上都不合格,全国各地为此组织开展了大规模整治。整治中,广西南宁一则“电动自行车载人超过12周岁违规”的消息引起网友热议。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而对于自行车载人的规定,则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如今,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在广西南宁,人们习惯将电动自行车称为“电驴”。5月22日,南宁曝光了一批“电驴”违规载人的信息,748名“电驴”车主上榜。

  曝光的同时,南宁给出法规链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简称广西交通条例)第42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1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

  据了解,广西目前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超过1000万辆。南宁曾被称为“骑在摩托车上的城市”。2002年“禁摩”后,取而代之的电动车数量急剧上涨,目前保有量已经达到200多万辆。

  违规载人信息一经发布,网上便出现了强烈的争议。截至5月27日20时,微博线岁以上人算违规#阅读量达1.6亿,讨论2.7万次。同时,“@微博同城”针对此规定发起投票活动,多数人认同“不合理,治理不能一刀切”,少数人认为“合理,安全第一”。

  网友“强”说:“明明夫妻二人同一目的地一部车可以解决的事,非要开两部车,增加城市道路车流量,也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几率,纯粹添堵。电动车坐两个人完全没问题。”

  网友“潇潇”称:“很多人接送孩子上学、放学都骑电动车,12岁以上的孩子不能搭载,公交车又慢又堵,孩子上学怎么办?”

  然而,记者采访得知,南宁目前的执法,并非一时心血来潮。事实上,广西交通条例早已于2009年11月27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近10年。

  “在以往的执法中,部门一直依据的是广西交通条例的相关规定。”南宁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行动之所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主要是南宁市骑电动车出行的人群庞大,大范围专项整治时曝光的人数众多。

  重庆市民万中(化名)的小孩正上幼儿园,从学校到家步行要40分钟,学校没有校车,老师要求家长亲自接送小孩上学放学。于是万中买了一辆电动车接小孩放学,可却说电动车不能载人,“抓到就罚款”。

  万中通过市长信箱反映后,部门很快作出回复: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您驾驶电动车搭载小孩违反了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的规定,其行为应当受到处罚。交巡民警是正常的执法活动,是合法的。

  “打车成本高,乘坐公交、地铁未必直达,而且公交车容易堵车,担心孩子上学会迟到……如何做到既不违背交通法规,又能解决孩子上学的接送问题,确实是一道无法解决的难题。”同样,在广西交通条例面前,南宁市民徐倩(化名)也很无奈。

  5月29日,广西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广西公安厅总队就广西交通条例关于非机动车载人的有关规定召开情况说明会。广西人制委主任委员陈伟雄介绍了制定相关规定的初衷。他说,在广西交通条例立法阶段,在调研、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中,部门、群众对“电动自行车载人”存在较大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广西交通条例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广西交通条例是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而按照当时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小于或者等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者等于240瓦,考虑到其制动性能等各方面因素,允许其载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当严格禁止。

  另一种意见认为,广西是欠发达地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是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与出租车、公交车相比,经济实惠便利,应当允许其载人。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综合考虑安全性和便捷性两方面因素,应当允许电动自行车载人,但必须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

  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已成为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第一大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

  1999年,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首次发布实施。由于制定年代较早,以及当时行业和产品还不成熟,标准内容存在一定局限性,已不能很好地规范行业的发展。历经13次修正后,新国标于今年4月正式实施,具体规则是: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越25公里、整车重量(含电池)最高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越400W、强制规则有脚踏功用。

  按照电动车行业的判定方法,目前绝大多数电动车实际上属于轻便摩托车。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轻便摩托车,法律明确禁止载人。但多数地方参考过去的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电动车允许搭载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身高不超过1.2米未成年人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非机动车不得搭载已满12周岁的人员,未满16周岁的人员驾驶非机动车不得载人。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1人。

  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成年人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但重庆市、黑龙江省的规定较为严格,均不允许载人。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成年人驾驶的自行车不得载人。自行车在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行驶,不得载人;其他地区驾驶自行车可以搭载1人,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设置固定座椅。

  《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在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带人。

  有专家称,大多数地方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在2007年左右,部分条款难免滞后。与过去相比,城市道路建设情况出现了新变化。4月15日施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也就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有了新的规定,需要根据新形势,重新审视研究是否与时俱进修订法规。

  不过,记者采访得知,针对“电动自行车载人”,各地的处罚并不一致。河北省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有3种处罚方式可以选择:抄写最新20条交规;接受罚款;义务交通协管30分钟。在杭州米乐M6官方网站,市民陈洪(化名)说:“我骑电动车带人无数次,有时还在面前骑过去,相安无事。”而同样作为杭州市民,李青(化名)骑电动车载女朋友到杭州西城广场,却被罚了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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