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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泰州一小男孩骑自行车被撞受伤还要担主责!紧急提醒

2024-08-18 10: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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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泰州一小男孩骑自行车被撞受伤还要担主责!紧急提醒日前,靖江11周岁男孩洋洋(化名)骑自行车从靖江城区安宁路的一条小巷里出来,由于速度较快,没有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导致自行车前侧与一辆轿车右后侧发生碰撞,洋洋受了轻伤。

  部门提醒广大家长,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骑行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

  近期,在靖江市区街头走访时发现,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现象并不少,尤其是在傍晚至夜晚时分。

  8月13日晚上7:30,在城东大道与阳光大道路口附近,记者看到3名家长先后带着孩子一起在阳光大道上骑自行车。其中一男孩的车把上还挂着装有零食的塑料袋,骑行速度非常快,有时在电动自行车车流中穿梭超车。等红绿灯时,男孩的双脚需踮起脚尖才能勉强触地。

  “最近,晚上7点到9点,在阳光大道马洲公园周边路段、通江路以及城东大道上,经常可以看到家长带着孩子一起骑自行车。”市公安局大队城区二中队副中队长李永亮介绍,暑假期间,许多家长利用晚间亲子时光,与孩子一同骑行。但夜晚能见度低,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加上孩子骑行速度往往快于家长,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家长可能难以迅速介入保护。

  “一些家长认为,自己就在孩子身旁,可以及时应对意外。”李永亮表示,这种想法其实是完全错误的。在紧急情况下,人的反应时间往往只有几秒钟,家长未必能立即做出有效反应。

  对于学生骑自行车,家长们看法不一。部分家长表示自己并不清楚骑车上路的法律年龄规定,认为孩子独自骑自行车危险性大。

  “我虽然不知道孩子多大才可以合法骑自行车上路,但出于安全考虑,我一直不允许我的小孩单独骑车。”市民冯丽的女儿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就一直嚷嚷着要骑车上下学,她坚决反对,只允许女儿在小区内道路上骑车过过瘾。冯丽坦言,马路上车多人多,等孩子成年了,再考虑是否让她到马路上骑行。

  市民张峰表示,他儿子今年10岁,今年6月底,他给自己和儿子都买了山地自行车,有时周末会一起去骑行运动。“平时不会让他骑车,上下学也是家里人接送。”张峰觉得骑行有益身体健康,但一定要在大人的陪同下,才会让儿子享受骑行的乐趣。

  也有一些家长称,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让孩子骑自行车出行。市民王海波表示,他和妻子因工作繁忙米乐M6官方网站,常常没有时间去接送孩子,家里离学校不远,就让儿子自己选择步行或者骑车上下学。“把安全方面的问题考虑清楚,让孩子骑自行车也是可以的。”王海波说,儿子今年上四年级,平时很懂事。刚开始他也担心孩子的安全,曾偷偷地跟在儿子后面看他如何骑自行车上下学,几番“考察”后,儿子遵纪守法的状态让他彻底放下了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只有年满12周岁以上的青少年,才能驾驶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年满16周岁才可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但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时,只允许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值得注意的是,驾乘人员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期间,均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走访时发现,不少家长选择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由于夏季气温高,部分孩子不愿意戴头盔,家长也就听之任之。

  据统计,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

  8月14日晚上,在靖江城区人民路与中洲路路口附近,男孩陈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另一名未成年人吴某时,因双方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拦下。经查,陈某今年17岁,吴某今年15岁。因两位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民警选择对两人进行宣传劝导,告知其违法载人及不佩戴头盔的危害性。

  部门呼吁广大家长,一定要以身作则,自觉遵规守法,同时务必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关注孩子的出行安全,不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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