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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电瓶车逆行撞上12万自行车:到处借钱 赔了1万
男子骑电瓶车逆行撞上12万自行车:到处借钱 赔了1万“最终赔偿1万元,两方协商后一致同意。”近日,湖北武汉一12万自行车与逆行电瓶车相撞,自行车车主索赔3万元一事,有了定论。
8月上旬,逆行的电瓶车车主谭某告诉九派新闻,双方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自行车车主倪先生同意他赔偿1万元解决此事。
据此前报道,今年4月9日,在武汉洪山区某高架桥下,自行车车主小倪在行驶过程中mile米乐m6,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导致他受到皮外伤,自行车也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不成选择报警,现场判定电动车车主谭某全责。
小倪表示,他这辆自行车总价为12万元,车上的很多配件都是从国外进口的纯手工产品,由于前轮受损较严重,他在定损后向对方提出3.2万元的赔付要求。而电动车车主谭某则认为赔付金额过高、未予赔偿。
彼时,记者也联系了电瓶车车主谭某,他认为3万多的索赔额度过高。同时他表示,自己平时主要靠卖菜维持生活,月收入仅有一千元左右,也没什么财产,离婚后,房子留给了前妻和儿子,目前自己租住在朋友家。
一部分网友认为,价格过高的交通工具上路,应该有一个自甘风险的条款,或将车损保险备齐;还有部分人表示,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负责,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收入低绝不能作为犯错不承担后果的理由。
谭某向记者表示,对方自行车所有零件加起来是十几万,两个轮胎的价格是3.9万,索赔前轮的价格应是不到两万。
协商过程中,谭某提出“最多赔偿1万元,只有这个能力了”,原告倪先生的父亲代其参与庭审,考虑了谭先生的经济状况,最终接受了1万元的赔偿金。
“我是逆行,一判就是全责,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我赔偿的1万块,是到处向亲友借来的,夏天的菜不经放,我收入太低,估计要一年多时间才能还完。”谭先生提到,出行一定要注意看车、遵守交通规则。现在马路上很多这种贵价自行车,他现在看到自行车“恨不得直接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