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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罚!上海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擅自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罚!上海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新民晚报讯(记者 金旻矣)10月初以来,上海统一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全市共检查商户7036家次,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经营性改装、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电动自行车、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违法行为,共立案48件,罚没款32.79万元。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中,多件涉及擅自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比如,今年5月,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延长中路772号上海市静安区欲玉电动自行车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对24辆电动自行车擅自进行改装加装,将电动自行车的车座由35厘米改装为50厘米,并对其中11辆加装了保险架,改变了该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参数。上述电动自行车均未保存进货凭证等能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合并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今年6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浦东新区灵山路1176号上海林美车业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为客户的电动自行车更换了一组额定电压为60伏的蓄电池组,该蓄电池组由5个额定电压为12伏的蓄电池串联组成,没有固定在电池组盒内,其中3个12伏的蓄电池安装在涉案电动自行车脚踏板处,另外2个安装在座位下方储物空间处。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从事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经营性活动的违法行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其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今年10月,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管弄路297号地下仓库开展检查,查见该仓库的承租方上海知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放于此的60V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新大洲牌电动自行车以及修理工具和配件若干米乐M6官方网站。经查,当事人自2020年起在58同城网站上开设网店,从事电动自行车租赁活动。去年5月,当事人购买了无合法进货来源的锂电池、充电器,用于改装电动自行车后对外出租营利。该行为已构成擅自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行为,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此外,典型案例中还有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2021年7月,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移送单和检验报告,显示上海神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型号为TDT1802Z的雷迪森牌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进货3辆上述型号电动自行车并销售,其中1辆被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剩余2辆已退回供货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9522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元。
今年5月,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宝山区月浦镇长春村西毛宅5号进行检查,查见该店经营者訾某在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正在从事电动自行车维修及销售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无照经营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