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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11月1日起开始实施10月23日,运城市会召开《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公布经2024年6月25日市五届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8日省十四届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市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鲁哲就《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目的和意义、起草和修改情况、主要内容进行通报。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等特点受到群众欢迎,逐渐成为运城市居民交通出行的重要工具之一。据了解,运城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80万,且呈逐年增长趋势。在便利群众出行的同时,逆行、不戴头盔、乱停乱放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违规充电等问题日渐凸显,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迫在眉睫。
据了解,这部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会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推动法治运城建设的重大成果,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对于维护良好的交通道路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杨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