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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官方网站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桂林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米乐M6官方网站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桂林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加快桂林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9〕33号)精神,充分发挥我市的自然生态优势,加快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和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医、康、养、健”产业要素,推进健康产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健康产品供给,优化健康服务,把大健康产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兴产业,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到2021年,健康旅游及紧密关联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13%;建成市级以上健康旅游集聚区5个以上,健康主题小镇3个以上,形成5个以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健康旅游品牌。实现特色健康服务与旅游服务融合发展,服务模式和服务标准不断健全,新业态大量涌现,成为国内著名健康旅游目的地和宜居康养胜地。
1.健全养老体系。促进养老与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创新发展“候鸟式”旅游养老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合理利用闲置宾馆、学校等设施申办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鼓励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向社区延伸,养老机构服务社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化,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丰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推动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完善养老设施。完善市县两级福利院、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福利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全州县老年公寓康养楼、龙胜各族自治县老年公寓怡养楼、市福利院养护楼、桂林市第二福利院、桂林市城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桂林夕阳红养老中心改扩建项目。[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医养结合。推进不少于3家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试点,发挥互补优势,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出台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流程相关制度,实施“一事通办”审批事项清单。将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规定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1.丰富健康旅游产品。依托现有的健康旅游资源,深入挖掘民族健康养生文化,着力打造灵川县、永福县、阳朔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灌阳县、临桂区、雁山区等县(市、区)精品健康旅游线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设施完善、品质一流的健康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健康小镇建设。推进永福百寿镇、阳朔兴坪镇养生度假小镇、龙胜龙脊镇、秀峰桃花湾旅游休闲度假区、雁山草坪回族乡、灵川大圩镇等一批养生养老小镇建设(市民政局牵头);推进龙胜温泉、全州炎井温泉、平乐仙家温泉等温泉健康小镇建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推进阳朔运动休闲小镇、桂林天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恭城平安乡等运动休闲小镇建设(市体育局牵头)。[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健康主题小镇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中各健康主题小镇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单位]
1.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桂林区域医疗中心,重点推进桂林旅游综合医院建设,确保2020年投入运营;加快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与安全等设施,构建区域性游客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健全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急救网络旅游景区景点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发展特色医药产业。以特色中药民族药和医疗器械为重点,进一步发挥桂林喉口类、抗泌尿系统感染等中成药的产业优势,进一步发展壮大现代中药产业,扶持一批壮瑶药材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支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进一步提升崇华中医街服务内涵;充分发挥我市在临床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洁牙设备等方面的生产研发优势,进一步巩固现有的生化分析仪、牙周治疗仪、光固化机等优势产品市场,打造桂林智慧医疗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大力发展健康食品。利用桂林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加快食用菌、罗汉果、芋头、马蹄、果脯、果蔬萃取、速冻菜、脱水菜等产品产业化发展,积极研发一批健康饮品、健康食品等系列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2.支持发展营养膳食。挖掘地方特色饮食文化,开发具有桂林地域特色的药膳、滋补类膳食,加快培育桂林养生功能菜系列,建设一批以健康饮食、食疗养生为主题的餐饮和名店,深度开发便携型桂林米粉等方便食品,打造一批桂林特色营养膳食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
1.促进健康运动融合发展。以桂林山水、气候和生态资源为依托,积极开发户外运动产品、线路及服务,大力发展“健康+体育”产业。办好桂林国际马拉松赛等群众性品牌赛事,完善“一县一品”品牌赛事布局,重点打造环广西公路自行车赛、阳朔攀岩系列赛、荔浦全国汽车短道拉力赛、灌阳全国山地户外运动锦标赛等赛事,不断提升赛事等级,推动“健康+体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加快市、县、乡、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加强绿地、江河堤岸等健身步道和体育公园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在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医疗、健康医药、健康食品、健康运动等领域认真筛选一批健康产业大型项目纳入桂林市重大项目、自治区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对带动性强、投资额度大、示范性好的重大项目,要成立市级或县级指挥部,统筹协调有关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程跟踪推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各重大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其中各重大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作为项目主体实施单位]
2.加快健康产业集聚区建设。按照《桂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市政办函〔2017〕13号)部署,大力推进桂林国际智慧健康旅游产业园、桂林万福养生休闲旅游区、桂林市琴潭“大龙湾·栖息式”社会化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漓江东岸百里生态示范带、阳朔兴坪休闲养生度假区、桂林漓东健康养生旅游综合区、罗山湖体育旅游休闲区、桂林生命电子博览园等健康产业集聚区建设。[牵头单位:各集聚区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
1.简化审批手续。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网络、一个工作日”,打通企业办证最后一公里,推动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切实降低健康产业相关企业成本,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2.强化招商引资。不定期开展有关生物医药、健康管理、智慧医疗等专题招商米乐M6官网,通过项目建设、产业链条合作、参股合资、品牌管理、平台运营等方式,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健康产业企业机构。(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
3.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对健康产业发展的宣传报道,宣传推广各类健康产品,营造健康产业发展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桂林日报社、桂林广播电视台)
1.落实用地保障。将健康产业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利用总体规划。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前提下,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鼓励将未开发房地产用地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转型用于健康养老项目用地。对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若后续调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的,应补缴相应土地价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
2.争取资金支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全力争取中央及自治区的资金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工作,争取普惠养老支持资金。积极开展政银企合作,创新符合健康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利用外资发展我市健康产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金融办)
3.落实税费优惠。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企业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机构与公立养老机构同等享受用水、用电、用气、有线电视收费等优惠政策。支持用电量达到要求的大健康产业龙头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4.加强人才建设。依托桂林现有高等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丰富和优化相关学科和专业,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规范并加快培养、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医学英语、营销运营等从业人员,为全市健康产业发展提供各层次服务人才。加强针对健康医疗服务机构、国际旅行健康咨询机构、旅游服务机构等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健康旅游的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技术及服务人才有序流动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健康产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解决我市健康产业发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上下联动,狠抓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牵头部门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并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其他配合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积极支持,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三)强化督促问效。市健康产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对照工作目标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将年度任务落实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懈怠、推进不力的要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