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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及审核流程2024
四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及审核流程2024四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需要个人信息填报、交旧售新、回收处理、补贴审核和发放这几个步骤,申报平台持续更新中。
个人消费者登录平台,按提示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等信息,并上传个人身份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申请平台:补贴采取“立减”模式,消费者可通过在销售门店扫码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进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
申请步骤:点击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选项,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并经验核补贴资格后,到参与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一次完成旧车交售和新车购买,付款时只需支付扣减相应补贴金额后的销售价款,最大限度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个人消费者到参加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交售旧车、购买新车,并完成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在平台上填报旧车车牌号、品牌型号、车架号、残值价格、回收日期、蓄电池类型和编号等信息,形成回收证明;填报新车品牌、车架号、蓄电池类型、代码、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价格、车牌号等信息;上传车辆照片和新车产品合格证、销售、行驶证的图片或扫描件等资料。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根据旧车、新车蓄电池类型确定个人消费者应享受的补贴比例,向个人消费者收取扣减补贴后的新车销售价款,另将收到的旧车车牌等交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销售主体回收的旧车及其蓄电池不得流入销售市场。如出现退货情形,销售主体应及时主动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处理。以旧换新的所有信息资料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填报,逾期未填报视为自动放弃。
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应按照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收到的旧车及其蓄电池等,并将旧车的废铅蓄电池、废锂离子蓄电池和其他部件分别交售给相应回收主体进行回收处理。相应回收主体在平台上填报接收的旧车相关物品的类型、数量、编号、时间等信息。回收主体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做好废铅蓄电池、废锂离子蓄电池或其他部件的回收、拆解和处理工作。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比对和核验补贴申请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售旧、购新和上牌人员的同一性;旧车交售、新车购买和登记上牌的真实性;旧车蓄电池和其他部件交售和接收数据、信息的匹配性;补贴比例mile米乐m6、补贴金额的准确性。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审查、比对和核验后确认的补贴资金,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财政部门依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每月原则上不少于2次。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审核和兑付情况,及时报送市(州)商务、财政部门。各市(州)商务、财政部门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厅、财政厅。市(州)商务、财政部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审核和发放工作进行抽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查看成都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指南、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上牌(入口+标准+地点+材料)、3c认证查询入口、考驾照指南、电动自行车目录、电动车6月1日管理新规、整治消息等
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补贴标准按新车销售含税价格的15%予以补贴.
四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线上申报入口上线啦,消费者可通过在销售门店扫码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进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
四川电动自行车补贴补贴采取“立减”模式,消费者可通过在销售门店扫码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进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
成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按新车销售含税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且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2024年8月26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在省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旧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新车。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15%予以补贴。
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部门将于9月1日起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均应经公安机关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人力自行车无需登记即可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先予扣留非机动车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
买了新电动自行车没时间上牌?可以让经销商帮忙上牌,群众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可前往经销商帮办服务网点,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电动自行车上牌。
【导语】:四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需要个人信息填报、交旧售新、回收处理、补贴审核和发放这几个步骤,申报平台持续更新中。
个人消费者登录平台,按提示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等信息,并上传个人身份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申请平台:补贴采取“立减”模式,消费者可通过在销售门店扫码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进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
申请步骤:点击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选项,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并经验核补贴资格后,到参与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一次完成旧车交售和新车购买,付款时只需支付扣减相应补贴金额后的销售价款,最大限度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个人消费者到参加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交售旧车、购买新车,并完成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在平台上填报旧车车牌号、品牌型号、车架号、残值价格、回收日期、蓄电池类型和编号等信息,形成回收证明;填报新车品牌、车架号、蓄电池类型、代码、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价格、车牌号等信息;上传车辆照片和新车产品合格证、销售、行驶证的图片或扫描件等资料。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根据旧车、新车蓄电池类型确定个人消费者应享受的补贴比例,向个人消费者收取扣减补贴后的新车销售价款,另将收到的旧车车牌等交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销售主体回收的旧车及其蓄电池不得流入销售市场。如出现退货情形,销售主体应及时主动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处理。以旧换新的所有信息资料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填报,逾期未填报视为自动放弃。
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应按照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收到的旧车及其蓄电池等,并将旧车的废铅蓄电池、废锂离子蓄电池和其他部件分别交售给相应回收主体进行回收处理。相应回收主体在平台上填报接收的旧车相关物品的类型、数量、编号、时间等信息。回收主体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做好废铅蓄电池、废锂离子蓄电池或其他部件的回收、拆解和处理工作。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比对和核验补贴申请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售旧、购新和上牌人员的同一性;旧车交售、新车购买和登记上牌的真实性;旧车蓄电池和其他部件交售和接收数据、信息的匹配性;补贴比例、补贴金额的准确性。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审查、比对和核验后确认的补贴资金,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财政部门依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每月原则上不少于2次。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审核和兑付情况,及时报送市(州)商务、财政部门。各市(州)商务、财政部门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厅、财政厅。市(州)商务、财政部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审核和发放工作进行抽查。